网上科普有关“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会计处理”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会计处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对于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当按应缴消费税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同时还需作与销售收入和应缴增值税有关的账务处理。
例:某工厂所设门市部某日对外零售应税消费品全部销售额为4680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应缴增值税6800元,消费税率为10%,应缴消费税4000元,销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银行,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000
2、对于把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将按规定把应缴纳的消费税额计入“长期投资总额”,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厂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投资到另一企业,并为后者开具专用发票,价款4万元,增值税6800元,价税合计46800元。消费税税率为5%,应纳消费税额为2000元。若成本为3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38800
贷:产成品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
3、对于视同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的,按规定将应缴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例:某厂将自制应税消费品1万元用于抵偿应付账款,消费税率为10%,应纳消费税额为1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000
4、对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消费税的,按规定将应缴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5、对于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随同消费品一同出售但单独计价的,按规定应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若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其中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若其中涉及到包装物成本和净收入结转及计征增值税等内容,应在会计分录中一并处理。
6、对于向税务机关交纳消费税款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后已按规定计算的消费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贷方。纳税人应在规定纳税期限内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利用银行转账方式结交税款。做会计分录时,按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若有销货退回,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7、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若直接用于销售,则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生产成本”、“自 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若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消费税额的,则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8、对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凭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中所列消费税额,将其计入该项消费品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商品采购”、“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9、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若按规定不予免税或退税的,应视同国内销售,按国内销售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若是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应依据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并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口后,在收到税务部门退回生产企业交纳的消费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将此项税金退还生产企业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生产企业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生产企业退还的税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若是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企业,然后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本身发生的应纳消费税按国内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外贸企业,则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成本”科目。实际收到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用于连续再生产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如何扣除已纳税额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百度百科-消费税
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范围。在应纳消费税的11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汽油、柴油、小汽车外,其余7个税目都有扣税规定。必须注意的是,允许扣除已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只能是针对同一税目,即购入该税目的已税商品,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商品,可以抵扣。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扩展资料: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1、用于连续生产的中间产品,不缴纳消费税。
2、对委托加工收回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当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这种扣税方法与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扣税范围、扣税方法、扣税环节相同
3、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和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百度百科-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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